取
qǔ · qū
五行 · 土笔画 · 8部首 · 又
字形演变
篆体:全字库说文解字 · 隶书:青柳隶书(均免费商用)
本义
甲骨文字形
现代释义
取 ㄑㄩˇ 拿。 例如 索~。~书。~款。窃~。 选择。 例如 选~。~材。~景。~道。~样。 采用。 例如 采~。听~。吸~。可~。~精用弘。 得到,招致。 例如 获~。~经。~偿。~悦。 消去。 例如 ~消。~缔。 反馈
说文解字
捕取也。从又从耳。《周禮》:“獲者取左耳。”《司馬法》曰:“載獻聝。”聝者,耳也。七庾切
说文解字注(段玉裁)
捕取也。 幸部曰。執、捕罪人也。 从又耳。 七庾切。四部。 周禮。獲者取左耳。 大司馬職。 司馬法曰。載獻聝。聝者、耳也。 偁周禮、又偁司馬法釋之。以說從耳之意。 反馈
康熙字典
【子集下】【又字部】 康熙笔画:8 部外笔画:6 【唐韻】七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此主切, 𠀤 娶上聲。【說文】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【玉篇】資也,收也。【廣韻】受也。【增韻】索也。【禮·儒行】力行以待取。【史記·魯仲連傳】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【管子·白心篇】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 又【韻會】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 又【前漢·王莽傳】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【註】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𠀤 逡須切,音趨。【集韻】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 又【集韻】雌由切,音秋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 𨻰 留浚儀。【註】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 𠀤 此苟切,音趣。【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】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 又【正韻】索也。【詩·小雅】如酌孔取。【箋】謂度所勝多少。 又【六書本義】 𦥔 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 又【古文奇字】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 反馈
立即问名
嘉名雅阁 · 基于字源训诂与八字的古典取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