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义
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
现代释义
案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。 例如 ~子。~板。书~。条~。拍~而起。 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。 例如 档~。备~。议~。提~。方~。有~可查。~卷。~牍。 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。 例如 惨~。血~。~件。~例。~犯。破~。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。 例如 举~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 同“ 按 ”。 反馈
说文解字
几屬。从木安聲。烏旰切
说文解字注(段玉裁)
几屬。 考工記。玉人之事。案十有二寸。棗栗十有二列。大鄭云。案、玉案也。後鄭云。案、玉飾案也。棗栗實於器。乃加於案。戴先生云。案者、棜禁之屬。儀禮注曰。棜之制。上有四周。下無足。禮器注曰。禁、如今方案。隋長。局足。高三寸。此以案承棗栗。宜有四周。漢制小方案局足。此亦宜有足。按許云几屬、則有足明矣。今之上食木槃近似。惟無足耳。楚漢春秋。淮陰侯謝武涉。漢王賜臣玉案之食。後漢書梁鴻傳。妻爲具食。不敢於鴻前仰視。舉案齊睂。方言曰。案、陳楚宋魏之閒謂之?。自關而東謂之案。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。古今之變也。 從木。安聲。 烏旰切。十四部。 反馈
康熙字典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康熙笔画:10 部外笔画:6 【唐韻】烏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於旰切【正韻】於幹切, 𠀤 音按。【說文】几屬。【徐曰】案,所凭也。【周禮·天官】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。朝日祀五帝,設重帟重案。 又食器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夫人享諸侯,案十有二寸。【註】玉案十有二列也。 又 𠋫 氣之法有木案。【後漢·歷志】爲室三重,密布緹縵,室中以木爲案。 又界也。【齊語】參國起案。 又次第也。【史記·高帝紀】吏民皆案堵如故。 又作按,考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案之當今之務。【丙吉傳】無所案驗。 又撫也。【史記·孟嘗君傳】案劒以前。 又【正字通】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。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。 又【集韻】一曰木名。 又叶伊甸切,音宴。【歐陽脩·讀書詩】初如兩軍交,乗勝方酣戰。至哉天下樂,終日在書案。 反馈
嘉名雅阁 · 基于字源训诂与八字的古典取名